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制度》的通知
甘公办发〔2014〕113号
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
和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公安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公安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告的通知》和公安部办公厅《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审批和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制度》精神,省厅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公安厅
2014年5月3日
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
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制度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告的通知》和公安部办公厅《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审批和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制度》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和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和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工作,确保及时处理重要紧急事项、有效应对重大突发案事件,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制定本制度。
一、全省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外出(指工作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离开工作所在地出差、出访、开会、调研,培训学习,离岗休假等因公因私活动。下同),必须严格实行请假报备制度。
二、省厅厅领导、巡视员、副巡视员外出,应提前1天向厅长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立即按程序报批。
三、厅属各单位处长(总队长、局长、院长、主任,下同)外出,应提前1天填写《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外出审批单》(附件1)呈报厅长审批。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立即按程序报批。班子其他成员外出由分管厅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厅属各单位处长外出,应由政委(政治协理员)或按职务排序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处长、政委(政治协理员)原则上不能同时外出。
五、各市、州公安局局长,甘肃矿区、东风场区公安局局长外出(不含参加省厅相关会议和公务活动),应提前2 天填写《市级公安机关领导外出报备单》(附件2)报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呈报厅长和其他厅党委委员。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立即按程序报批。
六、各市、州公安局局长,甘肃矿区、东风场区公安局局长外出,应由常务副局长或按职务排序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局长、常务副局长原则上不能同时外出。
七、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外出报告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外出期间如行程有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
八、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等省厅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凡要求有关市、州公安局局长,甘肃矿区、东风场区公安局局长和厅属各单位处长参加的,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提前2天填写《甘肃省公安厅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单》(附件3)报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呈报厅长审批。
九、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在外出期间,一律不得关闭手机,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十、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因病因事请假按现行规定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十一、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对此项工作做出具体规定。省厅纪委、督察处、政治部和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外出不报备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批评,并视情通报;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工作的规定,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附件:1.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外出审批单
2.市级公安机关领导外出报备单
3.甘肃省公安厅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单
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外出审批单
填报单位(单位公章)
姓 名 | ||
事 由 | ||
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地 点 | ||
主持工作领导 (姓名、职务) | ||
联系 电话 | 主 要 负责人 | |
主持工 作领导 | ||
分管厅领导意见 | ||
常务副厅长意见 | ||
厅长审批意见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级公安机关领导外出报备单
填报单位(单位公章)
姓 名 | ||
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地 点 | ||
事 由 | ||
主持工作领导 (姓名、职务) | ||
联系 电话 | 主 要 负责人 | |
主持工作领导 | ||
备 注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甘肃省公安厅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单
请假单位(单位公章)
姓 名 | |
会议名称 | |
请假事由 | |
代为参会 负责同志情况 | |
厅长审批意见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抄送:罗笑虎、泽巴足同志。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
公安部办公厅。
本厅党委委员,副巡视员。